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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问题1 :第十六届ifva的截止报名及交件日期是何时?
答 :所有组别(包括公开组、青少年组、动画组、互动媒体组及亚洲新力量组,网上报名以及作品提交的截止日期均为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香港时间下午六时正。
问题2 :如果是以邮寄方式交件,作品需于11月5日或以前送抵ifva办公室吗?
答 :邮寄方式交件将以邮戳为准,即邮戳日期须为11月5日或以前。为免邮递延期,我们建议参赛者选择可靠的快递公司。为避免运送延误,请尽早投递。
问题3 :如果错过了网上报名及作品提交怎办?会延期或接受迟交的作品吗?
答 :第十六届ifva的截止报名及交件日期絶不延期,ifva亦不接受因任何原因而迟交的作品。
问题4 :填写报名表格的步骤是怎样﹖
答 :步骤一:建立账户。请登上 http://www.ifva.com/2010/register/。
步骤二:网上报名。利用已建立的账户,登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妥所需相资料并确定递交。
步骤三:提交作品。根据确认电邮的指示,打印「作品简表」,连同你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以及参赛作品(格式为DVD video的DVD一式三张),于2010年11月5日或以前邮寄或递交到ifva办公室。
问题5 :我可以提交多于一个的作品参加比赛吗﹖
问题6 :如果参赛作品是由多人或不同年龄组别的创作者合力制作,我应该参加哪一个组别﹖
答 :参赛资格详见列表。
公开组 |
参赛者须为年龄为十八岁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倘参赛作品由多人合力创作,所有创作者中,须有半数或以上为十八岁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 |
青少年组 |
参赛者须为年龄为十七岁或以下的香港永久居民(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并于2010年11月5日或之前未满十八岁者)。倘参赛作品由多人合力创作,所有创作者中,须有半数或以上为十七岁或以下的香港永久居民。 |
动画组 |
参赛作品须为动画作品。参赛者年龄不限,须为香港永久居民(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倘参赛作品由多人合力创作,所有创作者中,须有半数或以上为香港永久居民。 |
互动媒体组 |
参赛作品须为互动媒体作品。参赛者年龄不限,须为香港永久居民(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倘参赛作品由多人合力创作,所有创作者中,须有半数或以上为香港永久居民。 |
亚洲新力量组 |
参赛者须为亚洲国家及地区之居民。倘参赛作品由多人合作创作,有半数或以上创作者为亚洲国家及地区之居民。
亚洲国家及地区之介定:
阿富汗﹑亚美尼亚﹑亚塞拜疆﹑巴林﹑孟加拉国﹑不丹﹑文莱﹑柬埔寨﹑中国﹑东帝汶﹑格鲁吉亚﹑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以色列﹑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北韩﹑南韩﹑科威特﹑吉尔吉斯坦﹑老挝﹑黎巴嫩﹑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缅甸﹑尼泊尔﹑阿曼﹑巴勒斯坦﹑巴基斯坦﹑菲律宾﹑卡塔尔﹑俄罗斯﹑沙特亚拉伯﹑星加坡﹑斯里兰卡﹑叙利亚﹑台湾﹑塔吉克斯坦﹑泰国﹑土耳其﹑土库曼﹑阿拉联合酋长国﹑乌兹别克﹑越南﹑也门。 |
问题7 : 参赛者的定义是什么?
答 :参赛者必须为该参赛作品的主要创作成员,通常是导演或监制,并且是该参赛作品的版权持有人。如果该参赛作品的版权持有人并非参赛者本人,参赛者必须获取该版权持有人的书面同意书,作为授权提交该作品参加比赛之证明。
问题8 :入围结果何时公布?
答 :入围名单将于2010年12月下旬于网上公布,同时入围参赛者将收到电邮或电话通知。
问题9 :得奖结果何时公布?
答 :得奖结果将于2011年3月20日举行之「第十六届ifva颁奖典礼」上公布。 所有入围参赛者均获邀参加颁奖典礼。得奖名单亦会于颁奖礼结束后上载www.ifva.com。
问题10 :我在网上登记后/确定递交后收不到确认电邮,该怎么办?
答 :有些垃圾邮件检查程序(Spam filter)会过滤掉由计算机自动寄出的邮件。请将ifva@hkac.org.hk添加到你的电子邮箱垃圾邮件检查程序的核准发件人列表中,以确保你能收到我们寄出的电邮。
问题11 :我的作品曾作过公开放映/曾参加过历届的ifva,还合资格参加今届的比赛吗?
版权
问题1 :如在参赛作品里使用了第三者的音乐、图像,录像或影片片段,我需要获得该版权持有人的同意吗?
答 :需要。作为媒体创作的一份子,应当尊重每一个创作者的心血及尊重毎一个作品的知识版权。香港是一个尊重知识版权的地方,任何人士的作品如没取得该版权持有人的同意而使用了其音乐、图像,录像或影片片段的话,均有可能因抵触版权法例而需要负上法律责任。如你的作品使用了第三者的音乐、图像,录像或影片片段,我们极力建议你先征求并获取其版权持有人的同意。
问题2 :为何需要书面同意?口头协议可以吗?
答 :口头协议有法律效用,但书面同意更为可靠也可免却日后因版权问题所引起之争拗。
如参赛作品使用了第三者的创作,参赛者提交作品时应当连同该同意书一并递交,以兹核实。
问题3 :假若作品中取用了第三者的音乐,从何得知版权的持有人是谁及如何取得其同意呢?
答:若该音乐是巿面可购买的音乐,如CD,你可以尝试循以下途径联络版权持有人:
A) 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网址:http://www.cash.org.hk/;
B) 该音乐的制作及发行公司;
以上途径只属建议可联络之机构,与ifva并无任何联系。
另外,每首音乐的版权复杂程度不一,处理版权问题很可能需时甚久,建议参赛者尽早处理。
问题4 :我需要缴交版权费吗?
答 :按情况而定,详情请跟该音乐的版权持有人自行商讨。
问题5 :我可以使用互联网上下载或购买的音乐吗?
答 :可以,但必须要该提供音乐的互联网站同意其所提供的音乐可用作其他创作的用途才可。故此必须留意该互联网站上有关该音乐的授权和使用权的事宜,如:用者是否获授权允许使用该音乐以作其他创作及公开放映 / 播放等用途。
问题6 :还有其他途径可购买合适的音乐来使用吗?
答 :可联络数码港信息资源中心,他们提供背景音乐及声效版权结算服务(注:部份背景音乐及声效作品必须成为该中心年度会员后方可选购采用),详情请浏览网址: www.iresource.hk
问题7 :假若在作品里取用了第三者的录像或影片片段,我又该怎样处理版权的问题?
答 :情况跟处理使用第三者音乐的步骤及情况相约,只是在联络版权持有人方面,可尝试联络该录像或影片的发行商、出品人或片主。
问题8 :哪些途径可获悉更详细的版权法例资料?
社区巡回
问题1 :如何报名参加社区巡回的活动?
答:ifva每年也会走进各中小学及大専院校推广及介绍独立短片及录像,以鼓励更多年青人创作。每年的反应均十分热烈,有兴趣的学校或老师请将资料(学校名称/联络人/联络电话)电邮至ifva@hkac.org.hk,我们将直接联络你。
ifva短片节
问题1 :ifva 短片节在何时举行以及有什么节目?
答:ifva短片节于每年3月举行,今届节期将订为2011年3月16至20日。除了放映竞赛部份中公开组、青少年组、动画组及亚洲新力量组的入围作品外,还搜罗了世界各国短片,策划焦点节目及寰宇光影巡礼,以及「互动媒体组」入围作品展览,现场表演,以及颁奖礼。
ifva短片节节目小册子于2011年1月底于香港艺术中心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表演场地的城巿电脑售票处免费派发,或可密切留意ifva网站 ifva 短片节 。
诚邀阁下填写问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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